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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第1學期國立臺北大學經濟學系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112學年度第1學期國立臺北大學經濟學系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一、獎助學金種類:

1.系友會學習績優獎學金-系友會提供

2.陸先恆教授紀念獎學金-黃蔭基學長提供

3.林國明先生勤學獎助學金-林錫埼學長提供

4.張蓬輝先生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張蓬輝學長提供

5.財團法人新北市私立輝容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菁英學生獎學金-財團法人新北市私立輝容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提供(人選由本校擇優薦送(依分配名額人數1.5倍薦送,即本系推薦後,最後有可能未獲選),獲獎同學必須參加該會舉辦之頒獎典禮,否則以棄權論)

6.其他本校學務處轉送獎學金

二、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2年9月20日 (星期三) 止(含申請資料紙本送達系辦公室線上申請表單填寫缺一不可),逾期不予受理

三、獎助對象:

1. 系友會學習績優獎學金:學士班、進修學士班之學生,每學期10名,每名新台幣2萬元。

2. 陸先恆教授紀念獎學金:學士班學生,每學期3名,每名新台幣2萬元。

3. 林國明先生勤學獎助學金:博士班、碩士班、學士班、進修學士班之清寒學生,每學期10名(為原則),每名新台幣2萬元。

4. 張蓬輝先生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博士班、碩士班、學士班、進修學士班之清寒及優秀學生,每學期12名,每名新台幣2萬元。

5. 財團法人新北市私立輝容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菁英學生獎學金:學士班、碩士班之本國學生(限25歲(含)以下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本國學生,新生一年級、碩士生三年級(含)以上、延畢生、公費(軍費)、在職專班學生不得申請),經濟學系每學年1名,每名新台幣10萬元。

6. 其他本校學務處轉送獎學金,將依來文辦理。

四、申請條件:(以下僅節錄重要內容,詳細仍應以各相關辦法為依據,敬請務必詳閱原辦法)

1. 系友會學習績優獎學金:前一學期成績排名為全班前50%,經濟學系必修科目成績優異者優先考量。

2. 陸先恆教授紀念獎學金:前一學期成績排名為全班前50%,經濟學系必修科目成績優異者優先考量。

3. 林國明先生勤學獎助學金: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及操行成績80分以上(限未受公費待遇及未領其他獎學金者(申請人應具結))。

4. 張蓬輝先生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及操行成績80分以上(限未受公費待遇及未領其他獎學金者(申請人應具結))。

5. 財團法人新北市私立輝容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菁英學生獎學金:前一學年全年度學業成績平均85分(含)以上或是班排名前百分之十(含)以內,且每科成績均須及格,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

6. 其他本校學務處轉送獎學金,將依來文辦理。

五、申請方式(申請期間務必要接聽電話,以免因不及補件,錯失獲獎機會)

步驟1. 請用打字的方式填具「國立臺北大學經濟學系獎助學金申請表」(下方附件1),並於112年9月13日(星期三)將申請表(word檔)email給導師並副本給系辦: econ@mail.ntpu.edu.tw。(※請同學統一信件主旨:1121_獎學金申請_班級_學號姓名」,俾便即時辨識您的申請,以利後續審核作業。)

步驟2. 請導師簽註意見及簽章,應事先徵詢導師,是否由學生印出紙本,並約定申請表送回系辦方式(由導師送/由學生送),email給導師時請務必注意禮貌,至少須給導師一週的時間審閱,亦可請相關老師於「其他教師簽註意見」欄位加註意見及簽章(方式同導師簽註)。

步驟3. 請上網填寫Google表單(須事先詳閱並同意『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下方附件2)內容),網址https://forms.gle/fkJMRJmdTNhX...

步驟4. 備妥以下申請資料紙本(請以A4紙張單面影印,以迴紋針固定,以利掃描),送至經濟學系辦公室

(1)申請表(需有老師簽註意見及簽章)

(2)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若排名及排名百分比尚未公布,請先申請無排名成績單)

(3)家境證明(無可免附),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發放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卡/證明書)、經濟弱勢家庭兒童少年生活扶助證明書或函、特殊境遇家庭緊急生活扶助函、重大傷病診斷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二等親以內)、免稅證明、完稅證明、導師或校長出具之清寒證明,不含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

須於112年9月20日(星期三)前完成申請資料紙本送達系辦公室線上申請表單填寫缺一不可逾期不予受理

經初審通過後,將另行通知獲獎同學改填所獲獎學金表格(未準時繳交改填表格者,視同放棄),並請依照相關辦法盡速補充應備資料。

輝容菁英學生獎學金因須於10月初送件,有意申請此獎學金之同學,敬請務必事先依照相關辦法準備文件,以免因不及備件,失去獲獎資格。

六、申請表及各獎助學金辦法請詳下方相關附件 。

七、頒發方式:

申請日截止後一至二個月內於經濟學系網頁公告得獎名單,擇期舉行頒獎典禮及辦理撥款事宜。

獲獎者未參與頒獎典禮,再度申請時,將不予考慮。

經濟學系

11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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