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修正

 

  • 學位論文格式:
    請至本校 教務處/表單下載/學位考試 參考
    1. 規格、紙張、圖樣、書背等格式請依教務處註冊組規定辦理。
    2. 封面、頁面須加校徽浮水印。封背之(114),係指畢業學年度;
    封面之中華民國 年 月之月份,係指口試當月份或當學期最後月份,
    如第1學期畢業最後月份為1月,第2學期畢業最後月份為7月。
  • 論文考試委員審定書(簽名單),須送回請主任簽章後,始得印製論文,至遲於離校前5個工作天繳交。
    約3個工作天可取回正本(系辦留影本),置於論文內頁,始得印製論文。
  • 修正完稿,紙本及電子論文檔案請務必依此順序排列:
    1.系主任已簽名之『論文考試委員審定書(簽名單)』。
    2.裝訂順序:封面、論文考試委員審定書、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錄、內文、參考文獻、著作權聲明。致謝聲明請放在委員簽名頁之後另頁書寫。
    3.轉檔、上傳、浮水印步驟,請參考「臺北大學博碩士論文系統
  • 英文提要
    DEPARTMENT: ECONOMICS
    MAJOR (No more than ten words): ECONOMICS
    DEGREE (Do not use abbreviations): MASTER OF ARTS IN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