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修正
- 學位論文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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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規格、紙張、圖樣、書背等格式請依教務處註冊組規定辦理。
2. 封面、頁面須加校徽浮水印。封背之(114),係指畢業學年度;
封面之中華民國 年 月之月份,係指口試當月份或當學期最後月份,
如第1學期畢業最後月份為1月,第2學期畢業最後月份為7月。
- 論文考試委員審定書(簽名單),須送回請主任簽章後,始得印製論文,至遲於離校前5個工作天繳交。
約3個工作天可取回正本(系辦留影本),置於論文內頁,始得印製論文。
- 修正完稿,紙本及電子論文檔案請務必依此順序排列:
1.系主任已簽名之『論文考試委員審定書(簽名單)』。
2.裝訂順序:封面、論文考試委員審定書、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錄、內文、參考文獻、著作權聲明。致謝聲明請放在委員簽名頁之後另頁書寫。
3.轉檔、上傳、浮水印步驟,請參考「臺北大學博碩士論文系統」
- 英文提要
DEPARTMENT: ECONOMICS
MAJOR (No more than ten words): ECONOMICS
DEGREE (Do not use abbreviations): MASTER OF ARTS IN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