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照統計
請備妥各項證照名稱及通過日期等資料,以備離校時於填寫表單
臺北大學經濟學系研究生離系程序
- 請自行列印「國立臺北大學經濟學系研究生離系程序單」,並完成以下事項:
- 繳交論文 4 本(系 3 本 + 註冊組 1 本)
- 繳交論文光碟片(於光碟片及光碟片書套上書寫學號及姓名),光碟片包含資料如下:
- 初稿及完稿之全文
- 資料
- 程式檔
- 初稿及完稿之「學術倫理暨原創性比對報告」
- 繳交「國立臺北大學經濟學系學位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比對聲明書」以及比對報告
- 歸還借閱論文或其他物品
- 歸還研究室鑰匙(含書桌櫃鑰匙)
- 負責移交研究室 同學,須歸還公用鑰匙及設備
- 確認研究生英語能力畢業資格
繳交 「研究生英語能力畢業資格」認定申請表 並繳交檢定證書之正本及影本一份(正本查驗之後退還);或修畢英語精進課程且成績及格(請附成績單)
- 領取領域專長證書
有申請領域專長證書者,簽名領取領域專長證書
- 確認論文建檔上傳,離校當日助教進行論文審核
- 填寫 碩士班畢業生離校調查表單 ,並在表單中上傳學位論文完稿之學術倫理暨原創性比對報告
- 至學生資訊系統確認個人通訊資料(畢業後可供聯繫之EMAIL、行動電話、連絡電話)
- 完成上述程序,經助教上網查詢確認後,會至學生資訊系統的「離校手續查詢系統」功能中,將「系(所)辦公室」修改為「已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