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驟四:離校程序
繳交學位論文
- 請於上班時間至圖書館 1F 推廣服務組辦公室(三峽校區)、教學大樓 1F 臺北閱覽室(臺北校區)繳交
- 學位論文授權書臺北大學圖書館及國家圖書館分開各一張,請親筆簽名,不要繳交複印版本
畢業生專區其他事項
- 確認 畢業生專區 中,「宿舍審核說明」、「更新通訊資料」、「備份資訊系統、雲端服務資料」、「還清圖書館圖書」、「歸還學士服」以及「繳清各項學雜費用」等項目皆已完成
- 兼任助理止聘:
申請離校前,如果為本校兼任助理且仍在聘期中,請務必先聯絡諮詢您的聘用單位,洽負責兼任助理之中繼單位辦理止聘等作業,否則完成離校手續後將無法請領薪資
領取畢業證書
- 至學生資訊系統的「離校手續查詢系統」功能中確認進度,全部完成後攜帶學生證至註冊組領取畢業證書。
- 離校手續截止日為次學期開學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