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學士班、進修學士班應屆畢業生可提出經濟學系領域專長證書申請︰
一、學生符合下列規定,得向本系申請領域專長證明(專業領域學群請詳本系網頁/學士班或進修學士班/修業規定及課程規劃/課程規劃/各學制課程規劃簡表)。
本系學士班及進修學士班學生選修同一專業領域學群課程滿12學分(含)以上,得向本系申請領域專長證明。選修「並列數個專業領域」課程,於申請領域專長證明時,同一領域僅限採計1門課程。
※請檢附歷年成績單,並以螢光筆標示專業領域選修課程,以利審查。
二、申請期限:限應屆畢業生於114年5月29日(星期四)前申請。
三、申請流程:
(一)填妥申請表附歷年成績單送系辦公室審核。
( 二 ) 填寫 Google 表單:113學年度申請領域專長
(三)畢業當學期申請獲准者,於辦理離校手續時至系辦公室領取證明書。
若有成績未到的課程,仍可先申請領域專長證書(成績欄空白)。於辦理離校程序時,值班助教會協助確認學生申請表上所填課程成績是否已登錄且及格,若無誤,即可領取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