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定申請資格 | 雙主修/輔系 | 申請資格 | 備註 |
最近二學期平均成績申請者 | 雙主修 | 1.大二(含)以上(不含延修生)。 2.修畢最近二學期課程,各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 3.最近二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均須」在原班級排名前30%以內。 | 申請前請務必詳閱本系雙主修及輔系課程規劃及修業規定 |
輔系 | 大二(含)以上(不含延修生)。 | ||
自行修習學分已達規定者 | 雙主修 | 1.大二(含)以上(不含延修生)。 2.修習本系雙主修規定科目學分,修畢學分已達30學分(含)以上,本系雙主修各科目分數「均須」在80分以上。 | |
輔系 | 1.大二(含)以上(不含延修生)。 2.修習本系輔系規定科目學分,修畢學分已達10學分(含)以上,本系輔系各科目分數「均須」在80分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