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經濟學系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1131029+1140319+1140416校長核定下載 國立臺北大學經濟學系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1131029-2下載 文章導覽 Previous Post國立臺北大學經濟學系研究室暨電腦室管理辦法Next Post國立臺北大學經濟學系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獎學金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