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校(系)手續說明
※寒暑假期間辦理離校手續時間:
每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30~3:30
建議同學最遲14:00前,到校辦理,以避免無法於當日完成所有程序
※請詳閱相關附件「經濟學系碩博士班離校手續時程暨查核表」※
壹、論文修正注意事項
※學位論文格式:
請至本校教務處網站「表單下載」中:https://reurl.cc/XAXNoM勾選「學位考試」參考
1.規格、紙張、圖樣、書背等格式請依教務處註冊組規定辦理。
2.封面、頁面須加校徽浮水印。封背之(113),係指畢業學年度;
封面之中華民國 年 月之月份,係指口試當月份或當學期最後月份,
如第1學期畢業最後月份為1月,第2學期畢業最後月份為7月。
3.英文提要
DEPARTMENT: ECONOMICS
MAJOR(No more than ten words):ECONOMICS
DEGREE(Do not use abbreviations): MASTER OF ARTS IN ECONOMICS
貳、論文上傳注意事項
※請詳閱臺北大學博碩士論文系統最新公告:【上傳論文,你一定要知道的注意事項】。
※離校當日助教才會進行論文審核。※
參、離系手續
1.繳交論文4本(系3本+註冊組1本)繳交「國立臺北大學經濟學系學位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比對聲明書」
2.繳交論文光碟片(含初稿及完稿之全文、資料、程式檔、學術倫理暨原創性比對報告)
3.繳交「國立臺北大學經濟學系學位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比對聲明書」
4.歸還借閱論文或其他物品
5.歸還研究室鑰匙(含書桌櫃鑰匙)
6.負責移交研究室 同學,須歸還公用鑰匙及設備
7.確認研究生英語能力畢業資格
8.領取領域專長證書:有申請領域專長證書者,簽名領取領域專長證書
9.確認論文建檔上傳,離校當日助教進行論文審核。
10.填寫碩士班畢業生離校調查表單 (Google 表單:https://forms.gle/vp9VsY2u7PoWwhiV7) ,並需將學位論文完稿之學術倫理暨原創性比對報告上傳畢業生離校調查表單
11.學生資訊系確認人通訊資料(畢業後可供聯繫之EMAIL、行動電話、連絡電話)。
肆、參加系友會
歡迎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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