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1學期經濟學系學士班及進修學士班畢業生離校注意事項
1.請確認成績是否全部到齊,並請務必至學生資訊系統更新通訊資料(入口網徑:學生資訊系統/功能選單/學籍/修改個人資料/連絡資料)。
2.請填寫各班離校調查表單:
3.辦理離校手續之地點如下:
學士班(地點:三峽校區),請詳教務處註冊組最新公告:
(1)可先撥電話:(02)86741111分機67160、67161,或至三峽系辦公室請值班助教協助確認是否已完成線上填寫離校調查表單,並於離校手續管理系統,將畢業生狀態改為"已核准",如有個人物品(詳下方說明)仍需親自到三峽系辦公室領取。
(2)至註冊組領取畢業證書。
進修學士班(地點:台北校區),請詳進修暨推廣部最新公告:
(1)可先撥電話:(02)86741111分機67160、67161,請三峽系辦公室值班助教協助確認是否已完成線上填寫離校調查表單,並於離校手續管理系統,將畢業生狀態改為"已核准"。
(2)至台北校區進修教育組找經濟學系承辦人鍾小姐,領取畢業證書及個人物品(詳下方說明)。
個人物品:
(1)校方寄放於系辦公室之飛鳶獎獎狀、斐陶斐獎狀/徽章/誓詞。
(2)本系核發之領域專長證明(學士班申請表/進修學士班申請表,須事先申請,若為離校當日申請,需另行返校領取)。※1131欲申請領域專長證書者,請於1131226(週四)下班前完成申請!!
※寒假辦理時間:每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4:00,建議同學最遲14:00前,到校辦理,以避免無法於當日完成所有程序。
敬祝 鵬程萬里
經濟學系公室11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