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確認
論文研究生學術倫理課程
至本校所規定之網站自行修習「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學生資訊系統/ 學術資源/ 研究生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並通過線上課程測驗達及格標準即可取得「修課證明」,經出示此「修課證明」始得申請學位考試。未通過者不得提出學位考試申請。
確認資格
- 修畢本系規定之畢業學分(含本學期修課學分)
- 至「學生資訊系統」確認資料: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及英文姓名是否正確, 俾利學校核對資料後製作中英文畢業證書。 英文姓名,請確認拼音是否正確(與護照相同),本校統一格式 為:姓,□名。
完成論文初稿
完成論文初稿,經指導教授同意內容可安排論文考試相關事宜。
紙本論文延後公開申請
114 學年度開始,論文延後公開應於學位論文考試申請前提出申請並經由考試委員審核,相關消息如 114 學年度學位論文延後公開新制。
114 學年度畢業生有需要申請紙本論文延後公開者請依以下步驟辦理:
- 填寫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114 學年度版本),附上證明文件於學位考試前提供給考試委員(含指導教授)、於學位考試時審核確認簽章,並經由系所等簽章後,完成申請表的填寫。
- 於臺北大學碩博士論文系統 step2 上傳全文步驟中,點選「有申請紙本論文延後公開者請點選此按鈕」選項,上傳核章完成的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檔案。
- 核章完成的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含證明文件)連同紙本論文一併繳交至圖書館及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