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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校手續

寒/暑假辦理時間
每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 9:00-11:30 及下午 1:30-3:30
建議同學最遲於 14:00 前,到校辦理,以避免無法於當日完成所有程序。
請點選查看詳細說明及逐步教學。

地點
社科大樓 3 樓 3F19 經濟學系辦公室

相關檔案

  • 將系主任已簽名之「論文考試委員審定書(簽名單)」正本置於論文內頁,始得上傳及印製論文
  • 上傳論文至「臺北大學博碩士論文系統」後,列印授權書(共兩張,請親筆簽名及填上簽名日期)並送出審核。
  • 論文印製份數如下(至少 5 本):
  1. 交至系辦 4 本:系留存 3 本 + 註冊組 1 本。
  2. 交至圖書館 1 本。
  3. 指導教授及口試委員各1本(建議)。
  4. 其他:自己留存份數。
  • 若論文獲本系推薦參加各學會論文獎,8 月底前被系辦通知者,須再補交 2~3 本論文,以便參加論文獎甄選。
  • 備妥各項證照名稱及通過日期等資料,以備離校時於填寫表單
  • 自行列印並完成「國立臺北大學經濟學系研究生離系程序單」各項事項
    (點選查看詳細程序及下載相關附件)
  • 繳交紙本論文( 1 本)及授權書( 2 張)至圖書館
  • 確認 畢業生專區 中的各項目皆已完成(請特別留意「兼任助理止聘」相關事項)
  • 完成「離校手續查詢系統」的所有項目後,攜帶學生證至註冊組領取畢業證書
  • 離校手續截止日為次學期開學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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