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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校手續

寒/暑假辦理時間
每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 9:00-11:30 及下午 1:30-3:30
建議同學最遲於 14:00 前,到校辦理,以避免無法於當日完成所有程序。

地點
社科大樓 3 樓 3F19 經濟學系辦公室

相關檔案

  • 經濟學系碩博士班離校手續時程暨查核表(odt 檔案pdf 檔案
  • 國立臺北大學經濟學系研究生離系程序單(詳見離系手續
步驟 標題(含詳細說明) 簡單介紹
1

※ 學位論文格式:請至本校 教務處/表單下載/學位考試 參考

※ 論文考試委員審定書(簽名單),須送回請主任簽章後,始得印製論文,至遲於離校前5個工作天繳交。
    約3個工作天可取回正本(系辦留影本),置於論文內頁,始得印製論文。

※ 修正完稿,紙本及電子論文檔案請務必依順序排列:
    裝訂順序:封面、論文考試委員審定書、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錄、內文、參考文獻、著作權聲明。致謝聲明請放在委員簽名頁之後另頁書寫。

※ 轉檔、上傳、浮水印步驟,請參考「臺北大學博碩士論文系統

2

※ 本系之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標準為相似度低於百分之二十五(含)以下

※ Turnitin 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

3

※ 上傳論文至「臺北大學博碩士論文系統

4

※ 論文印製份數:
    1. 指導教授及口試委員各1本(建議)
    2. 系(交至系辦):4本系留存3本+註冊組1本
    3. 圖書館:1本
    4. 其他:自己留存份數 
    5. 若論文獲本系推薦參加各學會論文獎,8月底前被系辦通知者,須再補交2~3本論文,以便參加論文獎甄選。

5

※ 借閱圖書及罰款歸還繳清

※ 研究生須繳交論文及授權書至圖書館

6

※ 請備妥各項證照名稱及通過日期等資料,以備離校時於填寫表單

※ 研究生英語能力畢業資格

7
8

※ 研究生離校程序:
    1. 至遲於離校前5個工作天繳交論文考試資料袋;以便將論文口試結果通知書送達教務處註冊組登錄論文成績。
    2. 成績到齊且符合畢業學科及學分數之規定。
    3. 圖書館:圖書歸還、繳交1本論文紙本及授權書。

※ 由學生資訊系統中『離校手續查詢系統』功能確認進度,全部完成後檢具學生證至註冊組完成離校手續。

※ 離校手續截止日為次學期開學日前。

※ 領取畢業證書。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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