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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三:證照統計及離系程序

 

證照統計

請備妥各項證照名稱及通過日期等資料,以備離校時於填寫表單

 

臺北大學經濟學系研究生離系程序

  • 自行列印「國立臺北大學經濟學系研究生離系程序單」,並完成以下事項:
  1. 繳交論文 4 本(系 3 本 + 註冊組 1 本)
  2. 繳交論文光碟片(於光碟片及光碟片書套上書寫學號及姓名),光碟片包含資料如下:
    1. 初稿及完稿之全文
    2. 資料
    3. 程式檔
    4. 初稿及完稿之「學術倫理暨原創性比對報告」
  3. 繳交「國立臺北大學經濟學系學位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比對聲明書」以及比對報告
  4. 歸還借閱論文或其他物品
  5. 歸還研究室鑰匙(含書桌櫃鑰匙)
  6. 負責移交研究室     同學,須歸還公用鑰匙及設備
  7. 確認研究生英語能力畢業資格
    繳交 「研究生英語能力畢業資格」認定申請表 並繳交檢定證書之正本及影本一份(正本查驗之後退還);或修畢英語精進課程且成績及格(請附成績單)
  8. 領取領域專長證書
    有申請領域專長證書者,簽名領取領域專長證書
  9. 確認論文建檔上傳,離校當日助教進行論文審核
  10. 填寫 碩士班畢業生離校調查表單 ,並在表單中上傳學位論文完稿之學術倫理暨原創性比對報告
  11. 至學生資訊系統確認個人通訊資料(畢業後可供聯繫之EMAIL、行動電話、連絡電話)
  • 完成上述程序,經助教上網查詢確認後,會至學生資訊系統的「離校手續查詢系統」功能中,將「系(所)辦公室」修改為「已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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